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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獎公告

2024年3月_【千萬迎合併 最高獨享百萬月月送抽獎活動 (12/1-2/29)】中獎名單

公告日期:2024/03/11

活動日期:2023/12/1-2024/2/29
活動說明:參與「千萬迎合併 最高獨享百萬月月送」活動第三梯次中獎者名單
活動獎項:
  1. 市價$800,000 momo幣
  2. Pixel 8 Pro 256GB (1台)(不挑色)
  3. 好速成双或好速加掛2年免月租費
  4. OP影音劇院(SONY 65吋連網電視+SONY聲霸+PS5單機)+遊戲玩家套組(ASUS ROG Ally)
  5. MyVideo豪華月租2年份免月租費

 

姓名 門號
羅*美 09352***71

 

 

貼心提醒

  1. 此活動期間為112/12/1至113/2/29,活動期間新申辦/攜碼/續約申辦5G專案之用戶可享一個抽獎資格,有機會抽中總價值百萬以上好禮,每月抽出1名,共3名。第一梯次未中獎者,第二梯次將再次列入抽獎名單,第二梯次未中獎者,第三梯次將再次列入抽獎名單,如用戶放棄獎項不補抽(以下各點如有放棄或視同放棄獎項之情形,亦均不補抽)。
  2. 第三梯次得獎公告日為113/3/11,抽出112/12/1至113/2/29期間申辦指定專案用戶(排除已中獎人)。於113/3/11公告日以簡訊通知中獎者,中獎者需於公告日次日起3日內回覆簡訊告知領獎日期及領獎門市,並依主辦單位指示繳納機會中獎稅金後,於指定日期至指定門市完成領獎(指定後即不可修改,若中獎者未於指定日期至指定門市完成領獎,則視同放棄獎項)。
  3. 中獎訊息於官方網站公告,並於公告當日以簡訊通知中獎者,中獎者需於時限內回覆簡訊後,本人親至指定門市完成領獎相關作業,若未完成視同放棄。若遇因不可歸責於台灣大哥大之事由,以致中獎者未成功接收中獎通知簡訊,且該中獎者未於公告後時簡訊回填時限內主動進線台灣大哥大客服反映,將視同放棄此贈品。
  4. 本活動獎項不得要求更換、折現或為其他請求,若取消專案或違反專案規定,則視同放棄中獎資格。
  5. 本活動屬機會中獎,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市值超過新台幣1,000元以上者,中獎物品的價值將併入中獎者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主辦單位將依稅法規定於年度結束後開立扣繳憑單予中獎者。中獎者需出示繳款收據與身分證並填寫相關單據,始可領獎,且主辦單位須開立所得稅扣繳憑單予中獎者。中獎者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且中獎獎項價值超過新臺幣20,000元(含)以上,中獎者須先負擔10%機會中獎所得稅。中獎者若為未成年人,應檢附戶籍謄本並提出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6. 中獎之獎項如有其他規費、費用負擔時,均由中獎者負擔,如中獎者不願繳納或未於規定期限內繳納時,視同放棄,且不得異議。中獎者參加本活動而需支付任何稅捐皆為中獎者之法定義務,概與主辦單位/執行單位無關。前述稅捐法規如有更新或變動者,依修正後之規定辦理。
  7. 台灣大哥大抽獎活動實體獎項贈與本人後即歸本人所有,使用與保管責任歸於本人自身,台灣大哥大不負擔保管責任,亦不提供補發服務,獎項贈與本人後恕不退還,如本人因故無法配合於期限內完成獎項之使用,視同放棄獎項使用資格,亦不得要求台灣大哥大返還已繳納之稅金。
  8. 本活動公司戶/外國人/企客案不適用。
  9. 台灣大哥大保留審核、終止、變更活動內容及更換活動獎項之權利。如有未盡事宜,悉依台灣大哥大相關規定或解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