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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獎公告

2023年12月_【最i果粉5 go送-申辦iPhone15抽獎活動 (9/22-11/30)】中獎名單

公告日期:2023/12/07

活動日期:2023/9/22-2023/11/30
活動說明:參與「最i果粉5 go送-申辦iPhone15抽獎活動」第二梯次活動中獎者名單
活動獎項:環遊世界5大洲百萬套裝旅遊 (1名) / 鳴日號觀光列車套裝行程 (7名)



環遊世界5大洲百萬套裝旅遊 (1名):
姓名 門號
吳*章 09340***89

 

鳴日號觀光列車套裝行程 (7名):
姓名 門號
楊*豪 09374***96
黃*閒 09663***68
林*悠 09876***08
劉*頡 09259***96
蔡*和 09787***39
李*偉 09580***19
林*譯 09353***67
  1. 此活動為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11月30日,新申辦/攜碼/續約申辦5G 1399H(含)以上之專案且搭配iPhone 15全系列機款之用戶可享一個抽獎資格,若同時申辦好速加掛專案,則可享有二個抽獎資格,有機會抽中環遊世界(1名)或觀光列車( 14名),1人中獎2人同行。獎項分兩梯次抽出,觀光列車獎項第一梯次未中獎者,第二梯次將再次列入抽獎名單,環遊世界獎項則為活動期間符合資格之用戶皆可參加抽獎。
  2. 第二梯次中獎訊息2023年12月7日於官方網站公告,並於公告當日以簡訊通知中獎者,中獎者需於2023年12月11日(含)前回覆簡訊,若未完成視同放棄。若遇因不可歸責於台灣大哥大之事由,以致中獎者未成功接收中獎通知簡訊,且該中獎者未於時限日內主動進線台灣大哥大客服反映,將視同放棄此贈品。
  3. 本次獎項為之行程安排委由「雄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雄獅旅遊)提供旅遊行程兌換券規劃,中獎者須於約定日期至約定之台灣大哥大門市完成填寫領獎應備資料。中獎者一旦填妥,並繳付本活動領獎應備資料並領取獎項後,將由雄獅旅遊接續本活動獎項使用領獎流程與行程安排,如中獎者因故無法配合於期限內完成獎項領取之流程,台灣大哥大有權取消得獎資格。
  4. 中獎者須於約定日期及約定門市領取獎項前至台灣任一銀行,將獎項稅金匯款至台灣大哥大指定銀行帳戶完成,並自行向銀行索取銀行開立之紙本匯款證明,銀行開立匯款證明所衍生之相關費用均須由中獎者自行支付。
  5. 中獎人於門市領取台灣大活動票券後,須本人於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1月31日主動聯絡票券正面所列的雄獅旅遊服務窗口,換取對應的雄獅旅遊信託面額型兌換券。並於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間,完成獎項所有行程之領取與使用,實際使用日依中獎人與雄獅旅遊議定為準。如中獎者因故無法配合於期限內完成獎項領取之流程並使用,視同放棄獎項使用台灣大哥大有權取消得獎資格,中獎者亦不得要求台灣大哥大返還已繳納之稅金。
  6. 台灣大活動票券為台灣大哥大<最i果粉5GO送>之獎項,用戶不得轉讓、轉售,換取的雄獅旅遊信託面額型兌換券則可依合法管道轉讓、轉售。台灣大活動票券與對應的雄獅旅遊信託面額型兌換券皆不得要求更換、折現或為其他請求。若票券領取後異動、取消專案或違反專案規定,則需返還獎項,如票券已使用,則依據市價賠償。
  7. 台灣大活動票券為雄獅旅遊授權台灣大哥大印製之兌換禮券,須加蓋雄獅旅行社之專用章始生效力,如有任何仿冒或偽造之情事,台灣大哥大與雄獅旅遊將依法提告。
  8. 本活動屬機會中獎,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市值超過新台幣1,000元以上者,中獎物品的價值將併入中獎者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主辦單位將依稅法規定於年度結束後開立扣繳憑單予中獎者。中獎者需出示繳款收據與身分證並填寫相關單據,始可領獎,且主辦單位須開立所得稅扣繳憑單予中獎者。中獎者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且中獎獎項價值超過新臺幣20,000 元(含)以上,中獎者須先負擔10%機會中獎所得稅。中獎者若為未成年人,應檢附戶籍謄本並提出法定代理人同意書。若中獎者不願先行繳納本項稅金,視同放棄中獎資格與獎項,且不得異議。中獎者參加本活動而需支付任何稅捐皆為中獎者之法定義務,概與主辦單位/執行單位無關。前述稅捐法規如有更新或變動者,依修正後之規定辦理。
  9. 中獎之獎項如有其他規費、費用負擔時,均由中獎者負擔,如中獎者不願繳納或未於規定期限內繳納時,視同放棄。
  10. 本活動限本國自然人參與。
  11. 台灣大哥大保留審核、終止、變更活動內容及更換活動獎項之權利。如有未盡事宜,悉依台灣大哥大相關規定或解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