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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費公告

台灣大哥大行動寬頻業務服務-「4G行動上網加價購」優惠方案說明

公告日期:2019/03/29

一、收費標準
服務名稱 售價 促銷價 服務內容
內含傳輸量 使用效期
4G行動上網加價購200MB 200MB/100元 200MB/50元 200MB 當月加購之傳輸量,若於帳單結算日未使用完畢,可遞延至下一帳單週期使用(限遞延一期)
4G行動上網加價購500MB 200MB/100元 500MB/100元 500MB
4G行動上網加價購2GB 1GB/250元 2GB/250元 2GB

 

二、注意事項
  1. 本服務適用台灣大哥大4G行動寬頻業務月租型無不降速優惠用戶(含申辦終端設備專案之用戶),可隨時加購傳輸量,於帳單週期內不限購買次數。
  2. 已降速用戶申辦本服務後即可恢復原4G上網速度。
  3. 傳輸量計算方式:用戶申請本服務後,將優先使用原資費內含傳輸量,待原資費內含傳輸量使用完畢後才開始扣本服務傳輸量。
  4. 消費者保護權益部份:
    • 行動寬頻業務用戶可隨時申辦本服務,不論資費內含量是否已使用完畢。
    • 服務申辦成功:透過簡訊通知用戶服務已生效。
    • 上網用量提醒:透過簡訊及行動客服APP訊息,主動通知用戶上網剩餘用量。若用戶於降速前申辦本服務,加購之傳輸量會納入當月用戶資費方案內含傳輸量合併計算,並於當月剩餘用量小於30%及10%時收到用量提醒與降速通知簡訊及APP訊息;若於降速後加購傳輸量,即可恢復原行動寬頻上網速度,並於當月剩餘用量小於30%、10%及0%時收到用量提醒與降速通知簡訊及APP訊息。
    • 傳輸量計算方式:用戶申請本服務後,將優先使用原資費內含傳輸量,待原資費內含傳輸量使用完畢後才開始扣本服務傳輸量。
    • 剩餘傳輸量遞延通知:若當月加購之傳輸量於帳單結算日前未使用完畢,此服務剩餘傳輸量可遞延至下一帳單週期使用,並於下一帳單週期首日發送簡訊通知用戶遞延多少傳輸量。

 

三、實施日期及申辦方式
  1. 實施日期:108年3月31日~108年6月30日止
  2. 適用對象:台灣大哥大行動寬頻業務月租型無不降速優惠用戶(含申辦終端設備專案之用戶)。
  3. 申辦地點:台灣大哥大全省直營/加盟/網路門市/行動客服APP/免付費語音專線(53588)/客服188專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