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訊帳單服務申請條款

歡迎您申請使用台灣大哥大(以下簡稱「本公司」【簡訊帳單】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為了保障您的使用權益,請詳細閱讀並遵守本條款所有內容與規範。

一、服務內容

  1. 本服務申請成功,即採【簡訊帳單】形式,於每期帳單出帳後約第5個工作天內以簡訊通知您當期帳單金額、繳款截止日等資訊。
  2. 成功申請本服務後之首期帳單除提供【簡訊帳單】外,仍將輔以郵寄實體帳單,並於該期實體帳單列示提醒「成功申請本服務」;自次期帳單起則取消郵寄實體帳單,僅發送「簡訊帳單」。
  3. 用戶需符合以下所有條件,始得申請本服務,本公司有權審核是否符合資格,並保留是否同意申辦之權利:
    • 個人戶
    • 個別出帳
    • 門號狀態正常使用中
  4. 用戶若欲取消本服務可直接至本公司網站、門市或進線客服辦理取消,取消成功後之次期帳單開始提供實體帳單,若欲使用電子帳單需重新申請。

二、查詢帳單 / 通話明細

  1. 本公司網站提供電子帳單,用戶成功申請本服務後,仍可至本公司網站自行查看、列印電子帳單。
  2. 用戶如已申請每月紙本通話明細服務,自成功申請本服務後,將停止郵寄紙本通話明細,用戶須至本公司網站瀏覽。

三、繳款方式

申請本服務之用戶仍可辦理轉帳代繳、或以網站繳費/電話語音繳款或至本公司門市繳款。已辦理轉帳代繳之用戶仍會以原轉帳方式扣款,請勿重複繳款。

四、用戶責任

本服務須由門號申請人自行辦理,用戶請自行妥善管理門號之使用,若有用戶反映非由本人申請本服務時,本公司將立即取消,後續將提供實體帳單,若欲使用電子帳單需重新申請。

五、服務之暫停及終止

  1. 如有下列情形,本公司得暫停本服務之一部或全部,且對用戶不負任何責任:
    • 對本服務相關軟硬體設備行搬遷、更換、保養或維修時。
    • 因天災、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所致之暫停或中斷。
  2. 如用戶有門號退租、一退一租、銷號、個人戶過戶予公司戶或其他第三人、切結非本人申請、合併帳等情形時,本公司得逕行終止本服務。
  3. 本公司得因任何原因隨時終止本服務。

六、本申請條款之修改

台灣大哥大得隨時修改本申請條款,如有修改將公佈在台灣大哥大網站,修改事項並於公佈時生效,不另行個別通知用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