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類別
2023/12/1公司合併後,我們已陸續進行網路整合作業,讓使用者享有更廣涵蓋、更大頻寬及更好的網路服務。
因為原台灣大哥大與台灣之星雙邊的頻率不同,為提供更穩定的服務品質,需逐站、逐區進行基地台的整併,需要一些工程作業時間,
當該區域完成整合後即可享有整合後的服務,還請耐心等候。
目前已將原台灣之星用戶的3G服務轉換使用台灣大哥大的3G基地台,
原台灣之星的3G涵蓋基地台數增加40%,偏遠地區涵蓋率提升至95.7%,
4G在2100MHz頻段也已完成擴頻,由15MHz擴大為20MHz,
4G、5G的無線整合作業,因頻段上的不同,需逐站、逐區的整併,
已於2023/12/12開始進行,並陸續完成供新台灣大哥大用戶使用,整體預計於2024年底完成整合,
詳細進度可參考 網路整合進度公告
本公司將會於合併生效日起3個月內,針對仍持原台灣之星SIM卡用戶陸續調整用戶手機上電信業者識別為【台灣大哥大TS】/【TW Mobile(TS)】(如下圖示意),並於調整完成後以簡訊通知您,收到簡訊後請先重新開機即可完成更新,此調整並不會影響您原有的服務使用和計費。若您的電信業者識別仍未更新,係因為手機設定所致,請您放心,並不會影響到您的網路使用。
備註:因手機的設定不同,調整後部分手機電信業者識別仍會顯示為"台灣之星"。
「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與「台灣之星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案於民國112年01月18日經主管機關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核准、民國112年10月11日經公平交易委員會核准後,已於民國112年12月1日正式合併,合併後之企業名稱為「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
您原於台灣之星所留存之客戶資料(含個人資料)及相關記錄已於合併後轉予台灣大哥大,您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就您本人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之權利,於合併日前向台灣之星行使、於合併日後向台灣大哥大行使,相關個人資料使用範圍及各項權利之行使,請參考https://www.taiwanmobile.com/footer/static-privacy.html。
台灣大哥大依法會承接與保障您和原台灣之星先前簽訂的專案合約,以及合約內的所有優惠與權益,不會因兩家公司合併而受影響。
民國112年11月30日(含)前因尚未正式合併,故兩家的用戶撥打對方用戶仍視為網外通話。民國112年12月1日(含)起,因已正式合併,故原台灣之星和台灣大哥大用戶視為網內用戶,享有網內互打優惠。
合併日後,您仍可使用原台灣之星SIM卡繼續使用原台灣之星的國內語音與國內上網服務。
合併基準日12/1之後,為確保台灣之星用戶合約權益不受影響,想要新申辦原台灣之星eSIM服務用戶無須重簽合約,可至全台台灣大哥大直營及加盟特約門市申請eSIM服務。
自合併日起,您可以至台灣大哥大門市繳費,其餘繳費管道請詳見帳單繳款聯及帳單背面資訊。
提醒您,原台灣Pay、中國信託行動銀行、國泰世華行動銀行之繳費合作將會終止,請利用其他方式繳款。
自合併日起,您的帳單將由台灣大哥大寄送,相關說明如下:
1.帳單公司名稱: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
2. email寄件人:台灣大哥大電子帳單 ?ebill@ebsmtp01.taiwanmobile.com
3.簡訊發送號碼:935188
4.繳款資訊:自動提款機轉帳帳號、金融機構匯款等繳款資訊異動,請詳見帳單所列示
5.繳款期限:調整後之繳款期限請詳見帳單所列示
6.發票開立單位: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統一編號:97176270)
7.小額付款帳單明細:預設不提供紙本帳單
台灣之星和台灣大哥大正式合併後,原台灣之星用戶已申辦並啟用的轉帳代繳,台灣大哥大會依法承接,不用再重新申請轉帳代繳。
由於目前系統尚未整併完成,故無法合併帳單或合併寄送。
如門號於112年12月1日起辦理續約,即可在收到首期帳單後申請合併帳單或合併寄送。
自合併日起,原台灣之星的官網將會整併於台灣大哥大中,屆時您可以使用原帳號、密碼登入官網使用,不需再重新申請帳號密碼。
自合併日起,原台灣之星的APP仍可正常使用,屆時您可以使用原帳號、密碼登入使用,不需再重新下載APP,亦無需重新申請帳號密碼。自合併日起若完成續、換約或已申請變更資費及SIM卡,請下載使用台灣大客服APP。
自合併日起,因原台灣之星官網將整併至台灣大哥大官網,原台灣之星用戶可至台灣大哥大官網查詢歷史訂單紀錄與訂單狀態:
(1)網路門市歷史訂單:請輸入您的訂單連絡電話&身分證字號或統編
(2)買東西商城歷史訂單:請輸入您的訂單連絡電話&訂單編號
自合併日起,原台灣之星用戶若符合台灣大哥大續約資格即可申辦台灣大哥大續約專案。
若您原於台灣之星有申請月租費年繳服務,將不受正式合併影響,未扣抵完的年繳餘額仍會持續扣抵,每期扣抵金額等相關規則仍以原台灣之星月租費年繳服務條款為準。
自合併日起,T-Club禮程用戶權益將進行以下調整:
1.會員等級:台灣之星鑽星VIP成為台灣大哥大「我的VIP」銀彩貴賓、台灣之星金星與紫星VIP成為台灣大哥大「我的VIP」貴賓;台灣之星粉星會員成為台灣大哥大一般用戶。
2.會籍:「我的VIP」會籍有效期限為一年。自合併日起一年內,將享有「我的VIP」會員資格和各項會員專屬權益。
3.禮遇內容:請參考台灣大哥大「我的VIP」專屬禮遇 (https://www.taiwanmobile.com/myvip/membership.html)。
請放心,台灣之星和台灣大哥大正式合併後,您於現在申辦的原台灣之星預付卡方案的所有權益,台灣大哥大都會依法完全承接,原有門號與帳戶內的金額都會保留,費率同原申辦專案,預付卡效期同目前規定,不用擔心您的權益會減損。
自合併日起,原台灣之星預付卡用戶,可以在官網及台灣大哥大門市儲值原台灣之星儲值產品,詳細產品請依官網公告或登入後之官網儲值頁面為主,另外也可以透過超商購買台灣大哥大儲值產品,如已購買台灣大哥大儲值卡,請登入官網並輸入儲值卡密碼進行儲值。
請放心,原先已經申請之寬頻服務不會因合併案而受影響,用戶仍可使用到原寬頻合約期滿或寬頻贈送期滿為止。
您目前所使用的加值服務不因合併而有影響,若原台灣之星或台灣大哥大與加值服務廠商有合作異動,將會再以簡訊通知您。
請放心,漫遊服務不因合併案而受影響,目前仍可正常申請與使用;若您於合併日前已申請預約台灣之星原號漫遊服務,或未使用完者,於合併日後仍可依您先前預定/或申請之服務繼續正常使用;若您已將門號續換約至台灣大哥大,但仍有已預約或未用完之漫遊服務,則系統將在門號續/換約時,取消您原預約之漫遊服務。您可於續換約且更換為台灣大哥大之資費方案後,依台灣大哥大官網公告,重新申請台灣大哥大之漫遊服務。
請放心,代收代付服務不因合併案而受影響,目前仍可正常申請與使用;用戶若完成續、換約請更換SIM卡並重新設定後方可使用代收代付服務。